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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者的伙伴:驴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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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者的伙伴:驴友

 现如今,旅游已成为很多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放下繁杂的事务,丢掉生活的压力,携家人或好友,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,赏美景,尝美食,开眼界,长见识,想想都滋润得很。但您听说过,因为旅游而给自己带来刑罚的吗?

  女子赵某喜欢旅行,经常去自然风景区探险,因而自恃为资深“驴友”。2018年初,赵某偶然认识了男子王某。王某自称在缅甸开饭店,经常接待国内游客,并热情邀请赵某有空去缅甸玩。赵某早就想去东南亚国家游玩,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没能成行。听了王某的话,赵某很是心动。

  同年3月底,赵某与闺蜜前往云南旅游。王某看到赵某的朋友圈后,主动联系赵某,邀请她们去缅甸玩。赵某询问没有护照是否可以,王某说没问题,一切由他安排。赵某听了爽快答应。

  第二天,赵某与闺蜜前往西双版纳与王某见面,并在王某安排的人员带领下,经多次换乘汽车、摩托车、皮划艇等交通工具后,进入了缅甸境内。

  此后两天,赵某与闺蜜先后到附近的名山、寺庙、赌场等地游玩。第三天,在王某安排下,赵某二人经多次更换交通工具穿越多个树林和小路后,回到了中国境内。

  2022年3月19日,公安部在办理相关案件时,发现赵某等人非法越境前往缅甸的线索,遂将该案交由江苏淮安警方侦办。经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偷越国(边)境罪判处赵某拘役二个月,缓刑三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,赵某的闺蜜也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。

  旅游本身是件轻松愉悦的事。但对于少数“驴友”来说,“不走寻常路”才是旅游的价值所在。本案中,赵某就是想通过非法越境旅游寻求刺激,却不料涉嫌刑事犯罪。

  近年来,“驴友”闯祸的新闻时常出现。有的擅带火种进入森林导致火灾,有的擅闯旅游禁地致使文物、大自然受损,有的随意进入危险区遇到险情后,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对他们进行搜救……这些行为,引发了公众的质疑和讨论,损坏了“驴友”的声誉。

  因此,广大“驴友”在强调挑战自我、挑战环境、提升生命价值的同时,更要抛弃鲁莽、轻率、侥幸等心理,时刻把尊重规则、敬畏生命摆在首位,不让自己陷入险境,不给他人增添麻烦,不给社会制造隐患,这才是一名合格的、令人尊敬的“驴友”。

  (本期坐堂 张士海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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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检察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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