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号晚上,湖南郴州嘉禾县塘村镇高峰村一村民建房下基脚,运送挖掘机挖出来的渣土时发现土里有古钱币,当晚10点左右,闻讯而来的村民开始在渣土中挖宝,村民带着小锄头、提着塑料袋在土石堆里挖“宝”,持续到凌晨两点。
14日白天又开始有村民接着挖宝。挖出来的“宝贝”有“崇宁重宝”“宣和通宝”等古钱币。
当地文物所已获知消息,将前往查看。 在以前农村,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不少铜钱,但是当时不知道它的价值,很多人都是随便扔了,所以建房打地基挖下的铜钱,这样不深的距离,大概率是清代的铜钱,值一些钱,但并不是很值钱。
当然如果挖到的是祺祥通宝,那么那价值就很大很大了。 不过如果挖到的是视频中配图的崇宁和宣和这两种通宝,那么价值也大,因为这可是宋徽宗在位时期的铜钱,是很有历史价值的。
当然大家肯定都很好奇地下所挖文物所有权到底归谁?对此,有律师表示,根据《文物保护法》第五条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、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,属于国家所有。
但是,该法第六条还规定,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、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,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。“也就是说,对于埋藏或者隐藏于公民祖宅内的文物,在公民能证明属于其祖产的情况下,后代可以通过继承取得,祖传文物的私有产权将受到法律保护。